要了解专门针对女性的酷刑,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性的话题。男女两性人体结构的不同和性生理、性心理上的差异,决定了某些酷刑专门针对女性的特征。卧本人并不是学医学的,只是由于工作需要学习过一定的医用人体解剖学和病理原则。而当我结合这些知识看待各类记载中的酷刑时,不但许多原本不明白的地方豁然开朗,更令我在毛骨悚然的同时,对那些坚贞不屈的女烈们敬意倍增。除了性器官和第二副性征(主要就是乳房)与男性不同外,女性还有皮肤比较娇嫩、皮下脂肪较多、肌肉力量较弱、四肢关节韧带较软等生理特征。更重要的是,女性四肢远端的触觉(指尖、趾尖、掌心、足底等部位)和身体表皮对疼痛的感觉都要比男性更为敏锐。这样,在遭受同样酷刑的情况下,女性比男性感受到的痛楚会更为强烈。另外,男女两性对残酷环境的适应力也有所不同,男性一般呈现刚性,女性则有更强的韧性。在酷刑下直接死亡的比例,男性远大于女性,女性长期经受各种酷刑后依旧具有生命力的例子则非常多。
下面就是几个有代表性的女烈受难不屈的例证:福建女烈陈客嬷,年近四十,两次被捕受难。第一次在一周内每日受刑,最后一天被剥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白匪用大把香火烫她的乳房长达一小时左右,到最后甚至割下了她的两个乳房。一日后她被处决,下颌中枪未死而逃脱。一年后再次被捕,受刑更长达半个月。最后她受火刑牺牲,被架上柴堆时身体已经不能动,但她还能呼喊口号,壮烈就义。河北女烈韩翠兰,年仅十九,被捕后连续受刑数天,历经老虎凳、灌煤油、香火烫乳房等多种酷刑而不屈,又被剥光衣服吊在冬天的屋檐下任由敌兵轮奸凌辱,时间长达三昼夜。最后就义前,她的手指和脚趾都已断落,但她仍然站立不倒。江西女英雄黄秀英被捕之后,被剥光衣服绑上刑床,一夜之间便遭受了灌辣椒水、针刺十指、火燎腋下、烙铁烫背、钢针钉乳房、猪鬃戳乳头共六道酷刑连续折磨,她受难时的惨状都令用刑的个别敌兵流泪,而多种酷刑也没能征服她的意志摧毁她的生命力。
越南女英雄潘氏柑受难时,施刑者用石灰水把她的肚子灌大,用力挤压后再灌,一连反复数次。后又剥光她的衣服,拔掉全部头发,用刀戳烂小腿。而专门囚禁她的牢房竟是一个只容屈膝蹲坐不能移动的箱子,只有两个小透气孔。她在这个箱子中被囚禁了近一年,其间曾受竹签刺乳房、火柴燎肛门等酷刑连续熬审三昼夜。然而她的生命力还是没有酷刑压倒。福建女烈罗荣德夫妻同时被捕,被吊打、压杠子、灌辣椒水、灌泥浆等酷刑折磨了一昼夜后,丈夫叛变,不屈的她则又被剥光了衣服绑在楼梯上熬审,过往敌兵不时地用火柴和烟头灼烫她的乳房、肚脐和阴户,又持续受难一昼夜才休克,被误认为死亡而由乡邻救出。近一年后她再次被捕,遭铁钉钉乳房、铁棍烙阴道等多种酷刑折磨,受难长达半个月后才被杀害。越南女烈陈氏云受刑之多,时间之长,是文献记载中罕见的。她三年内两次被捕,第一次先被鞭打而昏厥,醒来后施刑者剥光她的衣服,用铁丝拴住她的两个大脚趾倒吊起来再加以毒打,直到她再次昏厥。当她被转到另外一所以刑讯残酷而出名的监狱时,当天就被刑讯。施刑者把电线夹在她的两个乳头上,用电刑反复折磨了她整整一个白天。她在这所监狱被囚禁的一年多时间内,只有十几天没有受刑,受刑之多、密度之大难以想象。其中的一天,施刑者将她的衣服剥光,四肢绑住,然后把蘸满汽油的棉花塞进她的阴户点火烧她,她忍受着极大痛苦,直到昏厥也没有发出惨叫声;接着她又被施以了抓肋条的酷刑,肋部被子弹头划得露出了肋骨也未屈服;施刑者又用电石灯烧灼她的肚脐,用刑长达一个小时,最后她腹部的皮下脂肪都被烧得流淌了下来,连施刑者也无力继续用刑了。不断受刑一年多之后,她竟然还有体力随其它难友一起越狱而出。越狱一年后她再次被捕,又遭各种酷刑折磨,连续受难长达几周。牺牲前敌人对她施以凌迟,裸体示众。她全身赤裸着,被铁丝穿透双手反绑在卡车车厢中的木柱上。这时候她的两个耳朵、两个面颊和两个乳房都已被割开垂下,阴户被剐得露出骨盆,肚子和大腿上挂满被割开了的肉,鲜血一路从车厢中流到地上。就这样,她依然能努力小声呼出口号。敌人原以为她会很快死亡,但在烈日下游街示众半日后不得不把还活着的她又带回监狱,她在遭受凌迟酷刑两天后才被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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