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肮脏的尘世路上/ 匆匆地走过/ 被牢牢束缚的洁白美丽/ 曾经是天鹅……"
被这歌声吸引了注意力的时候,灵子正站在陌生的街头,揉着自己酸痛的脚。
她一直都不喜欢高跟的凉鞋,大学四年,也从来没有穿过。
但今天是应聘的日子,她总要打扮得成熟一些。
所以,她才会倒霉的坐在路边,看着断了跟的凉鞋发呆,揉着走了一天又酸又疼的脚,眼睛一酸几乎哭出来。
就在那个时候,她听到了这支陌生的歌。旋律很简单,但很悠扬,唱歌的是一个女声,低柔而动人,循着声音,很巧的,她看到了一家鞋店。
租的房子离这里还有很远,也许,买一双便宜一些但是合脚的鞋,是个不错的想法。
灵子很爱惜自己的脚。
在这南方的小城里,周围随处可见美丽可爱又热情动人的女孩子,她们有灵子没有的漂亮脸蛋,有灵子没有的饱满胸膛。
灵子唯一觉得她们比不上自己的部分,就只有她的脚。
趾肚红润而饱满,趾甲象粉润的晶莹贝壳一般,修长纤细的脚趾整齐的排在一起,拢出秀美的足尖,脚掌并不比她的手掌大多少,看起来既不会太胖,也不会有半点骨感,白玉一样的脚背没有日光留下的半点痕迹,淡淡的青色脉络隐隐浮现,整只脚就好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样,不能再添加一点东西上去,也没有一分多余。
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样的一双脚,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无足轻重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样炎热的夏天,相熟的同性朋友陪男友的陪男友,上班的上班,而灵子,只能一个人在拥挤的街上奔走,为了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没有公认的魅力的女人,凡事都只能靠自己。
路上车来车往,灵子一时过不去,也就没有起身,看着一边店面橱窗的反光,看着映出的马马虎虎可以算得上秀气的容颜,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
起身过马路的时候,热的有些发晕的灵子忍不住想着,就算有个恋足癖爱上自己,也是好的吧。
(二)
走到马路对面的时候,那歌已经放完了,店子里安静了一会儿之后,又响起了同一个旋律,看来这歌是循环播放的。
灵子擦了擦汗,费力地推开茶色的玻璃门,悦耳的风铃声传进耳中,伴着冷气的凉风,让她一阵舒适的慵懒。
因为不是休假日,店里的人很少,只有角落里有一对儿情侣在挑高跟鞋。
店里没看到店主,只有一个白白净净的斯文青年正拿着一双透明细带凉鞋往架子上摆着,也不见招呼客人,真是个不怎么样的店员。
灵子笑着摇了摇头,反正她也被人冷处理惯了,没人接待就没人接待,就算有人来说个你好,最后也是要自己去转转的。
看惯了献殷勤这种事情在自己之外的人发生,灵子很早就学会了如何在无人关注的角落安静的自己活着。不甘阿嫉妒阿即使有,她也都当作没有发生过。
可惜很不巧的,灵子一眼就看上了那青年刚摆上去的那双凉鞋,做工精巧,款式别致,而且,那双鞋是平跟的,不会再发生扭到脚的悲剧。
灵子承认高跟鞋的确能让腿脚的曲线看起来更加挺拔秀美,但她也厌恶穿着那东西时间一长之后经久不去的不适,也许,她把自己的脚惯坏了。
从架子上拿下了那双凉鞋之后,那个店员终于开口了,却不是正常店员的口吻,而是一幅爱理不理的架势,"小姐,您要是买鞋,那边架子有很多高跟鞋。"灵子看了看自己脚上穿着的皮革囚笼,苦笑着说:"我要是再买高跟鞋,我的脚就要造反了。"
坐到试鞋的软凳上,她终于彻底把那两只鬼东西脱了下来,被解放的双足一阵轻松,她晃了晃被尖头鞋闷了半天多的脚趾,真想赤着脚踩在地上,来回走两圈。
看了看四周,没有找到禁止试穿的告示,灵子弯下身,把左脚踩进了凉鞋里,水晶色泽的系带在足踝上绕了个圈,相同色泽的带子构成了鞋的主体,第四根脚趾后的位置,缀着一朵半透明的兰花。鞋底是柔软的看上去像塑料一样的材质,踩上去十分舒服,并不是会引起时髦女郎注目的凉鞋,却分外的合脚,伸手摸上去,鞋的材料和她的脚一样柔软细腻,让她好感顿生,只不过有一点不妥,就是尺码有点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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